下列有關司法院院長之敘述,何者錯誤?
A司法院院長亦為大法官,同受大法官任期的保障正確答案
B司法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C立法院開會時,司法院院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D司法院院長為司法行政的最高首長
A正確答案
司法院院長雖為大法官之一,但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院長、副院長『不受任期保障』,此為高頻考點。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敘述(本題要選的答案)。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司法院院長、副院長雖並為大法官,但『不受任期之保障』,與其他大法官8年任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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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司法院院長雖為大法官之一,但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院長、副院長『不受任期保障』,此為高頻考點。
口訣:正副院長『任期不保障』,純大法官才有8年任期。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錯誤敘述(本題要選的答案)。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司法院院長、副院長雖並為大法官,但『不受任期之保障』,與其他大法官8年任期不同。
B✕
正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C✕
正確。依憲法第71條,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司法院院長自屬之。
D✕
正確。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院長綜理院務並監督所屬機關,為司法行政之最高首長。
大法官 vs 司法院正副院長 任期比較
| 身分 | 任期 | 連任 | 法源 |
|---|
| 一般大法官 | 8年 | 不得連任 | 增修條文§5 |
| 院長(兼大法官) | 不受任期保障 | 隨總統更替可換 | 增修條文§5 |
| 副院長(兼大法官) | 不受任期保障 | 隨總統更替可換 | 增修條文§5 |
陷阱在『同受大法官任期的保障』。院長確實具大法官身分沒錯,但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特別排除院長、副院長的任期保障,讓總統可隨時更換司法首長。考生若只記『院長是大法官』就會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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