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規定,制定法律應符合何種程序?
A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正確答案
B應經各政黨黨團協商
C應經聽證程序,廣納各方意見
D立法委員不得自行提案,應經由業務主管機關向立法院提出
A正確答案
憲法第170條明定,法律須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才是正式有效的法律。
為什麼答案是 A
憲法第170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這是法律的形式定義與制定程序,答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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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第170條明定,法律須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才是正式有效的法律。
看到「制定法律程序」立刻鎖定「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這組黃金搭檔。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憲法第170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這是法律的形式定義與制定程序,答案明確。
B✕ 陷阱
黨團協商是立法院內部議事運作機制(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屬國會自律範疇,非憲法規定的法律制定程序。
C✕ 陷阱
聽證是行政程序法中行政機關作成處分或訂定法規命令時的程序,非憲法對「制定法律」的要求,易混淆立法與行政程序。
D✕
立法委員本即享有法律提案權,行政院、考試院、司法院、監察院也可提案。限制立委提案顯然違反權力分立與國會職權。
中央法規制定與發布
| 規範類型 | 制定機關 | 公布/發布 | 依據 |
|---|
| 法律 | 立法院通過 | 總統公布 | 憲法§170 |
| 命令 | 行政機關訂定 | 主管機關發布 | 中央法規標準法§3 |
| 憲法修正 | 立法院提案、公民複決 | 總統公布 | 憲法增修§12 |
最容易被 B、C 誘騙:黨團協商、聽證聽起來很「民主正當」,但那是議事內規或行政程序,不是憲法層級的法律制定要件。憲法只要求「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這兩個形式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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