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類別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11014單選題

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或決定之判決,而權利受損之第三人,如因非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攻擊或防禦方法者,得對於確定終局判決提起何種救濟?

A再審
B重新審理正確答案
C確認訴訟
D第三人撤銷訴訟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權利受損第三人因非可歸責事由未參加訴訟,可聲請重新審理(行訴法284條)。

為什麼答案是 B

行政訴訟法第284條明定: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判決而權利受損的第三人,若非可歸責於己未參加訴訟,得聲請重新審理,完全對應題幹文字。

考點:再審主體考點:重新審理考點:訴訟類型考點:民訴vs行訴
載入中…

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