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民王二毛,向高雄市政府申請設置停車場。市政府經分案程序後,將該申請案交由公務員李阿花承辦。李阿花為王二毛已經離婚之前妻。該申請案根據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應當如何處理?
A李阿花已經與王二毛離婚,二者無親屬關係,依法得以承辦此一申請案
B李阿花雖為王二毛之前妻,未必即有不公正情形,依法得以辦理此一申請案
C李阿花應當自行迴避正確答案
D倘若王二毛未有異議,李阿花不必迴避
答案與詳解
正確。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第2款,公務員為當事人之配偶、前配偶者,應自行迴避。李阿花為王二毛前妻,屬法定應迴避事由。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