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104 年第 5 題單選題
有關複保險之構成要件,下列何者錯誤?
A數保險契約保險期間完全重疊正確答案
B同一保險利益
C與數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
D同一要保人
A正確答案
複保險的構成要件包含同一要保人、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訂約,且保險期間只需「部分重疊」即構成,不以「完全重疊」為必要。
為什麼答案是 A
複保險不以保險期間「完全重疊」為必要,只要保險期間有「部分重疊」,在重疊期間內即構成複保險。本題選錯誤者,故選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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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複保險的構成要件包含同一要保人、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訂約,且保險期間只需「部分重疊」即構成,不以「完全重疊」為必要。
看到「完全」這種絕對字眼通常是錯的。保險期間只要有部分重疊,在重疊的期間內就構成複保險。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複保險不以保險期間「完全重疊」為必要,只要保險期間有「部分重疊」,在重疊期間內即構成複保險。本題選錯誤者,故選此項。
B✕
依保險法第35條,複保險必須是針對「同一保險利益」,此為正確敘述。
C✕
依保險法第35條,複保險須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契約,此為正確敘述。
D✕
依保險法第35條,複保險是指「要保人」與數保險人訂立契約,故須為同一要保人,此為正確敘述。
複保險之構成要件
| 要件 | 說明 |
|---|
| 主體 | 同一要保人、數保險人 |
| 客體 | 同一保險利益 |
| 事故 | 同一保險事故 |
| 期間 | 保險期間有重疊(部分重疊即可,不須完全重疊) |
考生容易誤以為複保險的數個契約必須在時間上完全一致。實際上,只要數個保險契約的保險期間有交集(部分重疊),在該交集的期間內就會發生複保險的效力,不要求「完全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