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法警類科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113 年第 7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並非刑法上的文書?
A測量酒精濃度在儀器上顯示的數值正確答案
B繳稅通知單
C薪資單
D匯款單
A正確答案
刑法上的文書須具備有體性、意思性、持續性與名義性,儀器螢幕上短暫顯示的數值缺乏持續性,不屬文書。
為什麼答案是 A
儀器螢幕上顯示的數值僅為短暫的物理測量結果,缺乏持續保存的特性與明確的製作名義人,不屬刑法上的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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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法上的文書須具備有體性、意思性、持續性與名義性,儀器螢幕上短暫顯示的數值缺乏持續性,不屬文書。
儀器上顯示的數值僅為物理現象的短暫呈現,無法持續保存且無製作名義人,不符合刑法文書的要件;若為列印出的酒測單則屬文書或準文書。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儀器螢幕上顯示的數值僅為短暫的物理測量結果,缺乏持續保存的特性與明確的製作名義人,不屬刑法上的文書。
B✕
繳稅通知單具備意思表示、持續保存性及製作名義人,屬於刑法上的文書。
C✕
薪資單記載薪資發放明細與意思表示,具備文書的各項要件,屬於刑法上的文書。
D✕
匯款單記載匯款人、受款人及金額等意思表示,具備文書要件,屬於刑法上的文書。
關鍵知識表
| 要件 | 說明 |
|---|
| 有體性 | 須附著於有體物上(如紙張、木板等)。 |
| 意思性 | 須能表達一定的思想、事實或意思表示。 |
| 持續性 | 須能持續保存一段時間,非瞬間即逝(如螢幕短暫顯示即不符)。 |
| 名義性 | 須能辨識該文書的製作名義人為何人。 |
考生容易將「儀器列印出來的酒測單」(具有持續性,屬文書或準文書)與「儀器螢幕上短暫顯示的數值」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