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水上警察專業英文114 年第 40 題單選題
關於地方自治或中央與地方權限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屬於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
B憲法並未明文規定直轄市有何自治事項
C中央法律宜留給地方,就其自治事項,有一定之立法或執行空間
D為貫徹地方自治,憲法較偏好地方分權,俾利因地制宜妥善處理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憲法對中央地方權限採均權制度,非偏好地方分權,D 敘述誤解憲法立場。
為什麼答案是 D
憲法第111條採「均權制度」,依事務性質分配中央與地方權限,並非偏好地方分權,此為陷阱。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對中央地方權限採均權制度,非偏好地方分權,D 敘述誤解憲法立場。
看到「憲法偏好地方分權」直接刪,均權主義才是正解。
逐選項分析
A✕
憲法第124條規定縣設縣議會,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敘述正確。
B✕
憲法本文第118條僅規定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並未明文列舉自治事項,敘述正確。
C✕
依釋字第550、498號意旨,中央立法應留給地方一定立法或執行空間,尊重地方自治核心,敘述正確。
D✓ 正確
憲法第111條採「均權制度」,依事務性質分配中央與地方權限,並非偏好地方分權,此為陷阱。
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
| 制度 | 憲法條文 | 核心精神 | 我國採用 |
|---|
| 中央集權 | — | 權限集中中央 | 否 |
| 地方分權 | — | 權限下放地方 | 否 |
| 均權制度 | 憲法第111條 | 依事務性質分配 | ✅ |
D 將「均權制度」偷換成「偏好地方分權」。我國憲法第111條明定採均權主義,事務有全國一致性質者屬中央、有因地制宜性質者屬地方,並無偏向任一方,考生易被「貫徹地方自治」語感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