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104 年第 12 題單選題
偵查中辯護人之權限,不包括下列何者?
A接見犯罪嫌疑人,並互通書信
B檢閱卷宗、證物或抄錄、攝影正確答案
C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D以手寫方式札記詢問要點
B正確答案
偵查中辯護人僅有接見通信、在場、札記權,閱卷權要到起訴後才有。
為什麼答案是 B
檢閱卷宗、證物及抄錄攝影(閱卷權)依刑訴法第33條,原則上限於「審判中」才有,偵查中辯護人並無此權限,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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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偵查中辯護人僅有接見通信、在場、札記權,閱卷權要到起訴後才有。
口訣:偵查中「三權」—接見、在場、札記;閱卷是審判階段的權利。
逐選項分析
A✕
接見犯罪嫌疑人並互通書信是辯護人最基本權利,刑訴法第34條明定,偵查中即可行使。
B✓ 正確
檢閱卷宗、證物及抄錄攝影(閱卷權)依刑訴法第33條,原則上限於「審判中」才有,偵查中辯護人並無此權限,為本題答案。
C✕
辯護人於警詢、檢察官訊問時得在場並陳述意見,是刑訴法第245條第2項明文保障的偵查中權利。
D✕ 陷阱
實務上允許辯護人於在場時以手寫札記要點(僅不得錄音錄影),屬在場權的延伸行使方式,偵查中可為之。
辯護人權限:偵查中 vs 審判中
| 權限 | 偵查中 | 審判中 | 法源 |
|---|
| 接見、通信 | ✅ | ✅ | 刑訴§34 |
| 在場、陳述意見 | ✅ | ✅ | 刑訴§245 II |
| 手寫札記 | ✅ | ✅ | 實務見解 |
| 閱卷、抄錄、攝影 | ❌ | ✅ | 刑訴§33 |
B選項把「審判中」才有的閱卷權誤植到「偵查中」。考選部最愛考這個階段差異!偵查不公開原則下,卷證資料不能讓辯護人看,以免影響偵查,這是刑訴法設計的核心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