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104 年第 5 題單選題
下列關於刑事訴訟法上鑑定留置之規定,何者錯誤?
A鑑定留置屬法官保留之強制處分
B為鑑定被告之精神狀態,得預定10日以下之期間,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適當處所正確答案
C鑑定留置之預定期間,法院得於審判中延長,但不得逾2個月
D鑑定留置期間之日數,視為羈押之日數
B正確答案
本題答錯誤者為(B),現行刑訴第203條第3項規定為「7日以下」而非「10日以下」,官方答案B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即本題答案)。刑訴§203Ⅲ規定為『預定7日以下之期間』,非10日;其餘『鑑定被告心神或身體之必要,送入醫院或其他適當處所』敘述正確,僅期間數字誤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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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答錯誤者為(B),現行刑訴第203條第3項規定為「7日以下」而非「10日以下」,官方答案B正確。
1.先看(B)期間數字:刑訴§203Ⅲ為『7日以下』,(B)寫10日→錯誤。2.驗證(A)法官保留(§203-1Ⅳ檢察官須聲請)、(C)延長不逾2月(§203-3Ⅰ)、(D)視為羈押日數(§203-4)均正確。3.故選(B)。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鑑定留置採法官保留原則,檢察官認有必要時須向法院聲請簽發鑑定留置票(§203-1Ⅳ),性質類似羈押之強制處分。
B✓ 正確
錯誤(即本題答案)。刑訴§203Ⅲ規定為『預定7日以下之期間』,非10日;其餘『鑑定被告心神或身體之必要,送入醫院或其他適當處所』敘述正確,僅期間數字誤植。
C✕
正確。§203-3Ⅰ規定預定期間法院得於審判中依職權(或偵查中依檢察官聲請)裁定縮短或延長,但延長期間不得逾2月。
D✕
正確。§203-4規定對被告執行鑑定留置之日數,視為羈押之日數。
陷阱在『期間數字』與『延長上限』易混淆:預定期間是『7日』(不是10日),延長上限是『2月』(不是1月或3月)。考生常把預定7日誤記為10日,或把延長2月與羈押延長混淆。本題(B)即以10日設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