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業者操作北歐四國12天旅遊行程,旅遊團費新臺幣12萬元,旅遊途中發現漏訂赫爾辛基前往斯德哥爾摩之遊輪床位,後雖緊急補訂,仍然導致旅遊團體行程延遲1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此一事件應可歸責旅行業者
B團員可依延遲時間按日請求賠償
C如屬業者疏失,團員應可請求賠償金額至少新臺幣1萬元
D如屬業者故意,最高可以請求賠償金額新臺幣3萬元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在把一般「行程延誤」與「棄置或留滯旅客」混為一談。本案只是漏訂床位造成延誤,應適用按日計算的1萬元規則;3倍賠償是重大過失棄置或留滯旅客的規定,故意棄置或留滯更是至少5倍,非最高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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