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旅行業刊登於新聞紙、雜誌、電腦網路及其他大眾傳播工具之廣告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載明公司名稱、種類及註冊編號
B綜合旅行業得以註冊之商標替代公司名稱
C甲種旅行業得以註冊之商標替代公司名稱正確答案
D廣告內容與旅遊文件相符
C正確答案
本題以110年考試當時有效的《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0條為準:廣告應載明公司名稱、種類及註冊編號;僅綜合旅行業得以註冊商標替代公司名稱;廣告內容須與旅遊文件相符。故「甲種旅行業也可以」錯誤,選C。
逐選項解析
A應載明公司名稱、種類及註冊編號廣告法定應載明事項✕ 錯誤
正確。110年考試當時有效的《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0條第1項規定,旅行業為舉辦旅遊所刊登的廣告,應載明公司名稱、種類及註冊編號;題目僅摘列其中部分法定應載明事項。
B綜合旅行業得以註冊之商標替代公司名稱綜合旅行業例外✕ 錯誤
正確。依110年考試當時《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0條第1項但書,僅「綜合旅行業」得以註冊之商標替代公司名稱。因此,綜合旅行業是此項例外的適用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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