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110 年第 5 題單選題
保險人破產時,受益人對於破產保險人得請求保險金額之債權為何?
A依已繳所有保險費計算
B依保險契約訂定之保險金額計算
C依保險契約期間比例計算
D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按訂約時之保險費率比例計算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保險人破產時,受益人依保單價值準備金按訂約時保險費率比例請求保險金,而非原約定保額。
為什麼答案是 D
保險法第123條規定:保險人破產時,受益人對破產保險人得請求之保險金額之債權,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按訂約時保險費率比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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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保險人破產時,受益人依保單價值準備金按訂約時保險費率比例請求保險金,而非原約定保額。
記口訣:「破產打折算,保價準備金 × 原費率比例」→ 選 D。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已繳保費總額非計算基準,保險費含危險成本與費用,不等於可請求債權額,屬直覺陷阱。
B✕ 陷阱
若仍依原保險金額,破產財團無力負擔,對其他債權人不公平,故法律特別打折計算。
C✕
契約期間比例與破產時債權計算無關,此為干擾選項,保險法未採此標準。
D✓ 正確
保險法第123條規定:保險人破產時,受益人對破產保險人得請求之保險金額之債權,以其保單價值準備金按訂約時保險費率比例計算。
保險人破產時債權計算
| 項目 | 內容 | 法源 | 備註 |
|---|
| 債權基礎 | 保單價值準備金 | 保險法§123 | 非已繳保費、非原保額 |
| 計算方式 | 按訂約時保險費率比例 | 保險法§123 | 訂約時而非破產時 |
| 契約效力 | 人壽保險契約移轉於國庫或續保 | 保險法§123 | 保障要保人 |
最常誤選 B(原保險金額)或 A(已繳保費)。保險人一旦破產,資產不足以負擔原保額,法律改以「保單價值準備金」並按「訂約時」(非破產時)費率比例計算,這是保險法特殊的債權打折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