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64條規定要保人之據實說明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B要保人有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
C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解除契約權經過1個月不行使而消滅,該1個月為消滅時效正確答案
D違反據實說明義務者,保險人無須返還其已收受之保險費
答案與詳解
第64條第3項的1個月(及契約訂立後2年)屬「除斥期間」而非「消滅時效」。除斥期間不中斷不停止、經過即權利消滅,此為本題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