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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 類科共用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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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06 年第 6 題單選題考點:短期時效考點:侵權行為時效

甲無權使用乙之A屋1年,乙向甲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其時效應為幾年?

A1年
B2年
C5年
D15年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無特別時效規定,適用民法第125條一般時效15年。

逐選項解析

A1年短期時效✕ 錯誤
1年時效多見於占有人回復請求權(民法第963條)或旅店住宿費等短期時效,與不當得利無關。
B2年侵權行為時效✕ 易錯陷阱
2年時效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民法第197條自知悉起算)的時效。考生常把侵權與不當得利混淆,這是最經典陷阱。
C5年✕ 易錯陷阱
D15年✓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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