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人民聲請釋憲主張行政訴訟法上關於訴願前置主義之規定,係對於訴訟權之不必要限制,違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訴願制度使行政機關得以自我審查,導致司法權無法審理行政機關決定之合法性,違反權力分立及制衡原則
B行政訴訟是否採訴願前置主義,完全屬於立法者之形成自由,與訴訟權之保障無涉
C訴願審查行政權決定之合法性及適當性,程序較法院審判程序嚴謹,符合訴訟權之意旨
D訴願程序可減輕行政法院負擔,行政訴訟採行一定之訴願前置主義,未違反訴訟權保障之精神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訴願前置主義合憲,減輕法院負擔、給行政機關自我審查機會,未違反訴訟權保障。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訴願可先過濾案件、減輕行政法院負擔,並給行政機關自我省察機會,對訴訟權之限制合乎比例,屬合憲之合理限制。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訴願前置主義合憲,減輕法院負擔、給行政機關自我審查機會,未違反訴訟權保障。
看到「完全」「絕對」「違憲」這類極端字眼先刪,D 最平衡。
逐選項分析
A✕
錯誤。訴願僅是行政內部先行自我審查,人民不服仍可提起行政訴訟由法院審理,司法權並未被剝奪,不違反權力分立。
B✕ 陷阱
錯誤。訴願前置確屬立法形成自由範圍,但仍受訴訟權保障檢驗(比例原則),並非「完全無涉」。極端用語是陷阱。
C✕ 陷阱
錯誤。訴願程序比法院審判程序「簡便」而非「嚴謹」,這是訴願制度的優勢(快速、經濟),本選項把特徵顛倒。
D✓ 正確
正確。訴願可先過濾案件、減輕行政法院負擔,並給行政機關自我省察機會,對訴訟權之限制合乎比例,屬合憲之合理限制。
訴願前置主義重點整理
| 面向 | 訴願 | 行政訴訟 | 功能 |
|---|
| 審理者 | 原處分機關之上級 | 行政法院 | 自我審查/司法審查 |
| 審查範圍 | 合法性+妥當性 | 合法性為主 | 訴願較廣 |
| 程序 | 書面、簡便 | 嚴謹、公開 | 效率 vs 正當 |
| 合憲性 | — | — | 釋字認為合憲 |
C 選項把訴願程序說成「比法院嚴謹」是最常見陷阱。事實相反:訴願的價值在於「簡便快速」,若比法院還嚴謹就失去分流意義了。B 則用「完全無涉」這種極端語氣誘騙。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