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371號解釋,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先停止訴訟程序並聲請解釋憲法。此處所謂「合理之確信」,係指下列何者而言?
A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違憲之具體理由正確答案
B訴訟當事人認為違憲理由之主張
C客觀上調查證據之違法性
D個案主觀之證據證明力
答案與詳解
正解。釋字371號明確指出,法官須於裁定中敘明「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才能停止訴訟聲請釋憲,強調客觀性與具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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