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五等考試-行政組行政學大意108 年第 45 題單選題
我國預算法規定第一預備金,其數額不得超過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經常支出總額多少?
A正確答案
預算法第22條規定,第一預備金編列於單位預算中,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的 1%。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解。依預算法第22條,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 1%,供機關內部小額緊急支應。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預算法第22條規定,第一預備金編列於單位預算中,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的 1%。
口訣:第一預備金=1%(數字對應好記),第二預備金則列總預算無固定比例上限。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解。依預算法第22條,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 1%,供機關內部小額緊急支應。
B✕ 陷阱
百分之三為混淆數字,法無此規定。考生常因記不清具體比例而誤選中間值。
C✕
百分之五並非第一預備金之法定上限,屬誤導選項。
預備金比較
| 類型 | 編列位置 | 上限 | 用途 |
|---|
| 第一預備金 | 單位預算 | 經常支出 1% | 機關內部臨時支出 |
| 第二預備金 | 總預算 | 無固定比例(視財政狀況) | 重大事故、緊急需求 |
預算法對第一預備金設有明確上限:經常支出總額的1%,編在各單位預算中。考選部常拿第一預備金跟第二預備金的規定來出題,最常見的陷阱就是把比例弄錯,例如改成3%、5%等數字。判斷關鍵是:只有第一預備金有法定比例限制,第二預備金則編在總預算內且無固定百分比。記法訣竅:「第一」配「1%」,數字對應好記又不會搞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