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107 年第 9 題單選題
有關證人之權利與義務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經法院科以罰鍰,對此裁定,不得提起抗告
B法院因輔佐人聲請調查證據,認為有傳喚證人之必要者,法院應促使證人到場
C證人為心理師,就其因業務所知悉有關他人秘密之事項受訊問者,得拒絕證言
D對前夫涉案之事項為證人者,得拒絕證言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證人不到場罰鍰裁定得抗告;聲請人須促使證人到場;前配偶具拒絕證言權。注意112年修法已將心理師納入業務拒絕證言權。
逐選項解析
A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經法院科以罰鍰,對此裁定,不得提起抗告✕ 錯誤
依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拘提。此罰鍰處分由法院裁定,且對於該裁定「得提起抗告」。選項稱不得抗告為錯誤敘述,此為常見的救濟程序陷阱。
B法院因輔佐人聲請調查證據,認為有傳喚證人之必要者,法院應促使證人到場✕ 錯誤
依刑事訴訟法第176條之2規定,法院因當事人、辯護人或輔佐人等聲請調查證據,而有傳喚證人之必要時,「為聲請之人應促使證人到場」。促使證人到場是「聲請人」的協力義務,而非法院的義務。選項將責任主體錯置為法院,故為錯誤。
C證人為心理師,就其因業務所知悉有關他人秘密之事項受訊問者,得拒絕證言✕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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