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107 年第 8 題單選題
甲涉嫌犯侵占罪,檢察官經偵查後,認應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乃命甲向某社區提供義務勞務,緩起訴處分期間為2年。下列何者屬撤銷緩起訴處分之原因?
A甲在緩起訴前,因犯強制罪,經檢察官起訴,在緩起訴期間內,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3年確定正確答案
B甲在緩起訴前,因犯公然侮辱罪,在緩起訴期間內,經法院判處罰金新臺幣4萬元
C甲在緩起訴期間內,因駕車過失致人於傷,於雙方調解不成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D甲在緩起訴前,因犯失火罪,在緩起訴期間內,經法院量處拘役50日,並諭知易科罰金
A正確答案
撤銷緩起訴的關鍵在於「故意犯罪」與「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即使宣告緩刑或得易科罰金,只要主刑是有期徒刑就構成撤銷事由。
為什麼答案是 A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53-3條第1項第2款「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強制罪為故意犯,且受有期徒刑3月宣告。陷阱在於「緩刑3年」,實務見解認為只要主刑宣告為有期徒刑即該當,不因宣告緩刑而受影響。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撤銷緩起訴的關鍵在於「故意犯罪」與「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即使宣告緩刑或得易科罰金,只要主刑是有期徒刑就構成撤銷事由。
秒解口訣:「前故有宣告,內故有起訴」。A選項為緩起訴前故意犯他罪,期間內受有期徒刑宣告,完全命中法條要件!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53-3條第1項第2款「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強制罪為故意犯,且受有期徒刑3月宣告。陷阱在於「緩刑3年」,實務見解認為只要主刑宣告為有期徒刑即該當,不因宣告緩刑而受影響。
B✕
不符合撤銷要件。雖然公然侮辱是故意犯,但他受的是「罰金」宣告,並非「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C✕ 陷阱
不符合撤銷要件。依刑事訴訟法第253-3條第1項第1款,必須是「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過失傷害罪屬於「過失犯」,因此不構成撤銷事由。
D✕
完全不符合撤銷要件。失火罪是「過失犯」(不符故意犯他罪),且受「拘役」宣告(不符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雙重不符。
刑事訴訟法第253-3條:撤銷緩起訴三大法定事由
| 事由款次 | 犯罪發生時間 | 主觀犯意 | 客觀要件 |
|---|
| 第1款 | 緩起訴期間「內」 | 故意 | 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
| 第2款 | 緩起訴「前」 | 故意 | 犯他罪,於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
| 第3款 | 緩起訴期間內 | 不限 | 違背檢察官命其應遵守或履行之事項(如未服義務勞務) |
考生常誤以為「宣告緩刑」或「得易科罰金」就等於不用關,所以不算「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實務上,只要法院判決的主刑是「有期徒刑」,不管後面有沒有附帶緩刑或易科罰金,都已經滿足撤銷緩起訴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