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的A涉嫌在校吸收同學簽賭,再藉機放高利貸與暴力討債,遭檢察官拘提到案。A的父母長期在大陸工作,無法及時趕回,其父B聯絡熟識的警察朋友甲、里長乙、A的學校導師丙以及自己的兄長,即A的大伯丁,拜託這四人到地檢署協助A。下列何人依法得為A選任辯護人?
A甲
B乙
C丙
D丁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大伯丁為父親B之兄長,與A為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伯姪關係為三親等),依刑訴法第27條第2項得獨立為A選任辯護人,正確答案。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