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傳喚的敘述何者錯誤?
A警察機關於蒐集證據必要時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接受詢問
B傳票審判中由檢察官簽名,通知書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簽名正確答案
C警察合法通知犯罪嫌疑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D傳票應載明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及案由
答案與詳解
此題要選錯誤者。傳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應由審判長或受命法官簽名(刑訴法第71條第4項),非由檢察官簽名。此選項把審判中簽名者說成檢察官,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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