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驗光師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108 年第 50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驗光所業務倫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應將其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揭示於明顯處,不得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
B執行業務之紀錄及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應妥為保管並至少保存5年正確答案
C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其人員不得利用業務上之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
D不得違反收費標準,收取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
B正確答案
驗光所業務紀錄及照會單應保存「7年」而非5年,考數字記憶!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驗光人員法第20條,執行業務紀錄及照會單或醫囑單應至少保存「7年」,選項寫5年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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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驗光所業務紀錄及照會單應保存「7年」而非5年,考數字記憶!
看到「保存年限」直接找數字,驗光所紀錄與醫療病歷一樣都是保存7年,選項寫5年是錯的,直接選它。
逐選項分析
A✕
依驗光人員法第19條,開業執照與收費標準須揭示明顯處,且不得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敘述正確。
B✓ 正確
依驗光人員法第20條,執行業務紀錄及照會單或醫囑單應至少保存「7年」,選項寫5年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C✕
依驗光人員法第21條,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人員也不得利用業務機會獲取不正當利益,敘述正確。
D✕
依驗光人員法第19條,收取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且不得違反收費標準,敘述正確。
驗光所重要業務規範一覽表
| 規範事項 | 法條依據 | 重點內容 |
|---|
| 揭示與收費 | 第19條 | 揭示執照與收費標準;開立明細收據;不得超額收費 |
| 紀錄保存 | 第20條 | 業務紀錄、照會單或醫囑單至少保存「7年」 |
| 業務倫理 | 第21條 | 禁止不正當招攬;禁止獲取不正當利益 |
命題者常將「7年」替換為「5年」或「3年」來混淆考生。醫療與驗光相關紀錄多為7年,請務必牢記「7」這個數字,避免被相似選項騙走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