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05 年第 40 題單選題
縣市議會對於人民請願案所作成之決議,縣市政府認為窒礙難行時,應如何處理?
A報請內政部邀集各有關機關協商解決
B於決議案送達縣市政府三十日內,向縣市議會提起覆議
C接受該決議,依決議辦理
D敘明理由函復縣市議會執行有困難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縣市政府對議會「人民請願案」決議認窒礙難行時,僅能敘明理由函復,不得提起覆議。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對人民請願事項所為之決議認窒礙難行時,應敘明理由函復議會。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縣市政府對議會「人民請願案」決議認窒礙難行時,僅能敘明理由函復,不得提起覆議。
看到「人民請願案」配「敘明理由函復」;看到「自治事項」才配「三十日內提覆議」。
逐選項分析
A✕
報請上級機關協商解決通常用於地方權限爭議,不適用於人民請願案決議之處理。
B✕ 陷阱
提起覆議適用於議會對「自治事項」之議決,不適用於「人民請願案」之決議。
C✕
縣市政府若認窒礙難行,依法得敘明理由函復議會,而非必須無條件接受並辦理。
D✓ 正確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對人民請願事項所為之決議認窒礙難行時,應敘明理由函復議會。
議會決議案之行政機關處理方式對照
| 決議案類型 | 行政機關認窒礙難行之處理方式 | 法源依據 |
|---|
| 自治事項之議決 | 於送達30日內敘明理由送請覆議 | 地方制度法第39條第1項 |
| 人民請願案之決議 | 敘明理由函復議會 | 地方制度法第39條第4項 |
考生看到「窒礙難行」極易直覺聯想到「提起覆議」(選項B),卻忽略題幹特別限定的「人民請願案」。覆議僅適用於自治事項,請願案僅能函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