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05 年第 37 題單選題
縣市議員觸犯刑罰被通緝,可否予以逮捕?
A可以逮捕正確答案
B不可以逮捕
C議會開會期間,需取得該議會之同意,才可以逮捕
D無論會期中或休會期間,均需取得該議會之同意,才可以逮捕
A正確答案
地方民意代表(縣市議員)並無憲法上的言論免責權與不逮捕特權,觸法被通緝者依法可直接逮捕。
為什麼答案是 A
縣市議員非憲法保障不逮捕特權之對象,被通緝當然可逮捕,無須議會同意,故可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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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地方民意代表(縣市議員)並無憲法上的言論免責權與不逮捕特權,觸法被通緝者依法可直接逮捕。
口訣:不逮捕特權只給中央民代(立委)。地方議員犯法照抓不誤,選A。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縣市議員非憲法保障不逮捕特權之對象,被通緝當然可逮捕,無須議會同意,故可以逮捕。
B✕ 陷阱
誤以為議員犯法不能抓,但地方議員並無不逮捕特權,被通緝仍可逮捕,故錯。
C✕ 陷阱
「開會期間需議會同意」是套用立委不逮捕特權,但該特權不及於地方議員,故錯。
D✕
地方議員無論會期或休會均無不逮捕特權,不需議會同意即可逮捕,故錯。
民意代表保障比較
| 對象 | 言論免責權 | 不逮捕特權 |
|---|
| 立法委員 | 有(憲法第73條) | 有,會期中非經立院許可不得逮捕(憲法第74條) |
| 縣市議員等地方民代 | 有(地方制度法保障院內言論) | 無不逮捕特權 |
本題核心陷阱在於把「立法委員」的不逮捕特權錯套到「縣市議員」身上。不逮捕特權是憲法明文給中央民意代表(立委)的保障,地方議員並不享有此特權,僅在議會內所為言論及表決有對外不負責任之保障,故被通緝時可直接逮捕,毋須議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