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一般民政類科地方自治大意105 年第 31 題單選題
某直轄市議員當選前任職該市立某高中教師,其就職後仍未辭去該教師一職,請問依地方制度法應由何機關通知該市立高中解除其職務、職權或解聘?
A該直轄市議會
B該直轄市政府
C教育部
D行政院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直轄市議員兼職違法時,由行政院解除其職務,縣市議員則由內政部處理。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地方制度法第53條,直轄市議員不得兼任官方雇員,違反者由行政院通知其服務機關解除職務、職權或解聘。層級對應:直轄市→行政院。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直轄市議員兼職違法時,由行政院解除其職務,縣市議員則由內政部處理。
記口訣:『直轄市→行政院,縣市→內政部,鄉鎮→縣政府』,層級對應上一級。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議會是議員所屬機關,但地方制度法明定兼職解除權不在議會自身,避免球員兼裁判。
B✕ 陷阱
市政府與市議會是平行的地方自治機關,無權解除議員職務,考生常誤以為市政府能管市議員。
C✕ 陷阱
雖該員為高中教師屬教育體系,但地方制度法規範的是『議員兼職』問題,非教師身分問題,主管機關依議員層級定,非依被兼任職務。
D✓ 正確
依地方制度法第53條,直轄市議員不得兼任官方雇員,違反者由行政院通知其服務機關解除職務、職權或解聘。層級對應:直轄市→行政院。
地方民代兼職解除權對應表
| 民代層級 | 通知解除機關 | 法源 | 備註 |
|---|
| 直轄市議員 | 行政院 | 地制法§53 | 本題答案 |
| 縣(市)議員 | 內政部 | 地制法§53 | 上級主管 |
| 鄉(鎮、市)民代表 | 縣政府 | 地制法§53 | 逐級監督 |
本題最大陷阱是看到『高中教師』就選教育部,或看到『市議員』就選市議會、市政府。關鍵在於地制法是依『議員層級』決定上級監督機關,不是依『兼任職務性質』。直轄市層級對應中央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