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0 年第 2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我國所得稅法相關課稅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個人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
B個人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免納所得稅以避免重複課稅正確答案
C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免納所得稅
D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者,其本身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免納所得稅
B正確答案
個人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應併入營利所得課稅,並非免稅,B選項敘述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B
個人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實務及法規認定應視為營利所得課稅,並非免稅,此敘述錯誤,為題目要選的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個人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應併入營利所得課稅,並非免稅,B選項敘述錯誤。
營利事業贈與財產給個人,屬營利所得的一種(視同盈餘分配),要課所得稅,不是免稅。
逐選項分析
A✕
繼承、遺贈、贈與取得財產已課遺產稅或贈與稅,依所得稅法免納所得稅,此敘述正確。
B✓ 正確
個人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實務及法規認定應視為營利所得課稅,並非免稅,此敘述錯誤,為題目要選的答案。
C✕
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等生活用品,非營利性質,免納所得稅,此敘述正確。
D✕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符合行政院標準者,本身及附屬作業組織所得免稅,此敘述正確。
所得稅法第4條常見免稅所得 vs 應稅所得對照
| 項目 | 是否課稅 | 理由 |
|---|
| 個人因繼承、遺贈、贈與取得財產 | 免稅 | 已課遺產稅或贈與稅,避免重複課稅 |
| 個人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 | 應課稅 | 視為營利所得,非個人間贈與 |
| 出售家庭日常衣物家具 | 免稅 | 非營利性質之生活用品處分 |
| 符合標準之公益慈善團體所得 | 免稅 | 公益目的,行政院訂定標準審核 |
考生易誤以為所有「贈與」取得之財產都比照繼承贈與免稅,但營利事業對個人的贈與,性質上屬於盈餘分配或營利所得,應併入課稅,是常見混淆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