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0 年第 10 題單選題
根據加值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52 條規定,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關於課稅處罰之敘述何者錯誤?
A因申報期限尚未屆滿,營業人可以補報免罰正確答案
B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並按該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
C處罰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 100 萬元
D一年內經查獲達 3 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A正確答案
營業稅法第52條對漏開發票採「查獲即罰」,不因申報期未到而免罰。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漏開發票或短開銷售額屬「行為罰」,一經查獲即處罰,與申報期限是否屆滿無關。補報免罰是針對「漏報銷售額」(第51條),不適用於漏開發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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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營業稅法第52條對漏開發票採「查獲即罰」,不因申報期未到而免罰。
看到「漏開發票可補報免罰」直接選錯!漏開屬行為罰,一經查獲就處罰。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錯誤!漏開發票或短開銷售額屬「行為罰」,一經查獲即處罰,與申報期限是否屆滿無關。補報免罰是針對「漏報銷售額」(第51條),不適用於漏開發票行為。
B✕
正確。依營業稅法第52條,漏開統一發票或短開銷售額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並按該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
C✕
正確。第52條明定罰鍰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屬罰鍰上限規定。
D✕
正確。第52條規定一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除處罰鍰外,並停止其營業,屬加重處分。
營業稅法漏稅/漏開處罰比較
| 類型 | 法條 | 是否可補報免罰 | 處罰內容 |
|---|
| 漏報銷售額 | 第51條 | 申報期限前補報可免罰 | 1-10倍罰鍰+補稅 |
| 漏開/短開發票 | 第52條 | ❌不適用補報免罰 | 5倍以下罰鍰(上限100萬) |
| 一年查獲3次 | 第52條 | — | 加重停止營業 |
本題陷阱在於混淆「漏報」與「漏開」。很多考生記得「申報期前補報可免罰」,誤以為所有違章都適用,其實該免罰規定是針對漏報銷售額(第51條),漏開發票是行為罰,查獲即罰無補救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