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0 年第 9 題單選題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者,其納稅義務人為何?
A買受人
B該外國事業、機關、團體正確答案
C進口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
D銷售給自然人無須繳納營業稅
B正確答案
外國事業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給境內自然人,原則上該外國事業自己就是納稅義務人。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營業稅法規定,外國事業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給自然人,以該外國事業為納稅義務人並辦理稅籍登記報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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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外國事業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給境內自然人,原則上該外國事業自己就是納稅義務人。
記住:境外電商賣「勞務」給自然人,採「境外業者自行報繳」制,答案就是該外國事業本身。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買受人為自然人一般消費者,非此類電子勞務交易的納稅義務人,是常見混淆選項。
B✓ 正確
依營業稅法規定,外國事業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給自然人,以該外國事業為納稅義務人並辦理稅籍登記報繳。
C✕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是貨物進口報關時的概念,與銷售電子勞務無關。
D✕ 陷阱
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仍須課徵營業稅,並非免稅,此為錯誤陳述。
境外電子勞務課稅對象比較
| 買受人身分 | 納稅義務人 |
|---|
| 營業人(B2B) | 買受人(境內營業人依規定申報) |
| 自然人(B2C) | 該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需辦理稅籍登記) |
考生容易誤以為「消費者購買」就該由買受人繳稅(如同進口貨物概念),但電子勞務B2C交易特別規定由境外業者自行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不能套用一般進口貨物或B2B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