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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011單選題

甲公司為加值型營業人,銷售土地及房屋予乙公司,雙方簽訂買賣契約僅約定土地及房屋銷售總價(含稅)為 萬元,未分別列示土地及房屋之售價,若該筆土地公告現值為 萬元,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 萬元,則房屋的銷售額為多少?

A 萬元
B 萬元正確答案
C 萬元
D 萬元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房地合併銷售且未區分價格時,房屋銷售額需依「房屋含稅評定現值」占「房地總現值」的比例分攤計算,且稅法上的「銷售額」為未稅價。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確解答。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1條公式,先計算房屋含稅售價:總價 8,520萬 × [1,260萬 / (3,000萬 + 1,260萬)] = 2,520萬。因稅法上「銷售額」一律指未稅價,故需再除以 1.05,得出未稅銷售額 2,400 萬元。

考點:房屋含稅現值考點:房屋未稅銷售額考點:房屋含稅售價考點:土地公告現值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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