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4 年第 10 題單選題
趙先生為國外線上平台(非居住者),撮合境外A供應商向我國自然人銷售線上串流服務,平台代收價金並開立交易憑證。若該平台114年度銷售電子勞務予臺灣自然人之年銷售額為80萬元,依最新跨境電商營業稅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平台應以境外電商身分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並申報繳納5%營業稅正確答案
B平台可免於稅籍登記,由A供應商以零稅率申報
C平台與A供應商均得主張零稅率,因為服務提供於境外
D買受人應自行申報及繳納營業稅,平台無申報義務
A正確答案
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年銷售額逾48萬元應辦稅籍登記並報繳5%營業稅。
為什麼答案是 A
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年銷售額逾48萬元應辦稅籍登記,並按5%稅率申報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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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年銷售額逾48萬元應辦稅籍登記並報繳5%營業稅。
抓關鍵字「境外電商、電子勞務、自然人、80萬(>48萬)」,直接選境外電商辦稅籍登記並繳5%營業稅。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年銷售額逾48萬元應辦稅籍登記,並按5%稅率申報繳納營業稅。
B✕
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無零稅率適用,且年銷售額達80萬元已逾48萬元門檻,須辦稅籍登記。
C✕
電子勞務銷售予境內自然人屬境內消費,應課徵5%營業稅,不符合外銷等零稅率要件,且平台須負申報義務。
D✕
買受人為自然人(非營業人)時,依法由境外電商(平台)為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非由買受人自行申報。
跨境電商(境外電商)營業稅課稅規定
| 項目 | 規定內容 |
|---|
| 納稅義務人 | 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之境外電商(或代收價金平台) |
| 稅籍登記標準 | 年銷售額逾新臺幣 48 萬元 |
| 稅率 | 5%(無零稅率適用) |
| 申報期間 | 每季為一期,次季開始 15 日內申報 |
考生易將 B2B(境內營業人買受人報繳)與 B2C(境外電商報繳)混淆。本題買受人為「自然人」,故納稅義務人為境外電商(平台),且無零稅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