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先生為美國籍,114年在臺停留未滿183日,屬非居住者。當年度曾贈與子女一筆臺灣不動產(公告土地現值200萬元、房屋評定標準價格150萬元),並另以在臺存款贈與現金100萬元。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非居住者贈與境內財產,應就其價值申報贈與稅
B贈與不動產時,應以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作為贈與價值
C贈與總額450萬元扣除免稅額244萬元後,應稅淨額為206萬元,適用10%稅率計算贈與稅
D居住者不得適用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應就全部450萬元課稅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