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企業B公司在開曼群島設立總公司,並於臺灣設有分公司。該分公司除經營境內業務外,亦持有臺灣上市公司股票,於113年度獲配股利5,000,000元。請問該筆股利之課稅處理方式為何?
A由發放股利之公司扣繳21%稅款,境內分公司無須再申報
B境內分公司應將該股利列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正確答案
C股利屬境內公司間投資,得適用股利免稅制度
D因B公司總部設於境外,該股利不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答案與詳解
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屬所得稅法上之營利事業,其境內營業及投資所得(含股利)應合併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依規定申報納稅。此為分公司課稅的基本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