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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147單選題

國內A大學聘請美國哈佛大學甲君來臺講座授課14天,給付授課鐘點費20萬元,下列何者正確?

AA大學應就給付甲君20萬元,辦理薪資所得扣繳申報正確答案
BA大學應就給付甲君20萬元,辦理執行業務報酬20萬元扣繳申報
CA大學應就給付甲君20萬元,辦理執行業務報酬2萬元(超過18萬元的部分)扣繳申報
D甲君應在離臺前就收取之授課鐘點費20萬元,向國稅局申報納稅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授課鐘點費」依法屬於薪資所得,且外籍非居住者之薪資所得採「就源扣繳」,由給付單位(A大學)直接扣繳申報,免自行申報。

為什麼答案是 A

開班授課發給的「授課鐘點費」屬於薪資所得。甲君在臺居留未滿183天為非居住者,A大學給付薪資時應依規定辦理就源扣繳申報。

考點:薪資所得扣繳考點:所得類別區分考點:18萬免稅額考點:非居住者報稅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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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