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A地,為躲避高額債務乃與乙通謀訂定買賣契約,並將A地移轉登記予乙。丙為建商,明知甲乙間為通謀,仍授與代理權予善意之丁,指示丁向乙購買A地,並完成A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間關於A地之買賣契約,效力未定
B乙丙間關於A地之買賣契約,有效正確答案
C丙取得A地所有權
D乙丙間移轉A地所有權之物權行為,有效
答案與詳解
甲乙間買賣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依民法第87條第1項,對當事人間無效。但對善意第三人不得對抗之。本題關鍵:丙明知虛偽,非善意第三人;然而丁係善意代理人。依代理制度,代理人之善意惡意以代理人丁為準,故乙丙間(實際為丁代理丙)之買賣契約,因代理人丁善意而受民法第87條第2項保護,乙丙間債權行為(買賣契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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