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應特別予以保障者?
C正確答案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7項:身心障礙者保障範圍為保險、就醫、無障礙環境、教育訓練、就業輔導、生活維護,不含政治參與。
為什麼答案是 C
政治參與雖屬公民權利,但未列入增修條文第10條第7項身心障礙者特別保障清單,故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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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7項:身心障礙者保障範圍為保險、就醫、無障礙環境、教育訓練、就業輔導、生活維護,不含政治參與。
口訣:保險、就醫、無障礙、教育、就業、生活維護(六項),沒有「政治參與」。
逐選項分析
A✕
就業輔導明確列於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7項,是國家對身心障礙者應特別保障之項目。
B✕
教育訓練同屬增修條文第10條第7項明文保障事項,協助身心障礙者自立發展。
C✓ 正確
政治參與雖屬公民權利,但未列入增修條文第10條第7項身心障礙者特別保障清單,故為正解。
D✕
生活維護為增修條文第10條第7項所列保障項目,確保身心障礙者基本生活需求。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7項:身心障礙者保障六大項
| 類別 | 內容 | 目的 | 是否明文 |
|---|
| 醫療面 | 保險與就醫 | 健康維護 | ✅ |
| 環境面 | 無障礙環境 | 生活便利 | ✅ |
| 發展面 | 教育訓練 | 自我提升 | ✅ |
| 就業面 | 就業輔導 | 經濟自立 | ✅ |
| 生活面 | 生活維護 | 基本保障 | ✅ |
| 政治面 | 政治參與 | — | ❌ 未列入 |
考生容易看到「身心障礙者權益」就覺得什麼都該保障,但本題問的是「憲法增修條文明文列舉」範圍。政治參與雖重要,但不在第10條第7項清單內,屬於憲法其他條文的一般人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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