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114 年第 6 題單選題
依所得稅法、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之規定,下列那些項目得列為營業事業之費用或損失?①進口關稅 ②捐贈經政府登記有案之體育團體 ③各種稅法規定加計之滯納利息 ④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追繳之營業稅 ⑤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 ⑥興建固定資產之借款,於建築完成後支付之利息
D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營所稅費用認列規定。掌握「滯納利息可列費用、滯納金不行」及「完工後利息可費用化」即可秒解。
為什麼答案是 D
②合法捐贈體育團體、③滯納利息、⑥建築完成後借款利息,均符合現行稅法及查核準則規定,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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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測驗營所稅費用認列規定。掌握「滯納利息可列費用、滯納金不行」及「完工後利息可費用化」即可秒解。
秒解技巧:掌握「利息可、滯納金不行」、「完工後可、完工前資本化」、「本業外不行、追繳漏稅不行」三大原則即可快速刪去錯誤選項。
逐選項分析
A✕
①進口關稅應資本化或計入存貨成本,不得直接列為當期費用,故包含①的選項錯誤。
B✕
④依營業稅法第51條追繳之營業稅及⑤本業外損失,依法均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故包含④⑤的選項錯誤。
C✕
⑤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依所得稅法第38條規定不得列為費用,故包含⑤的選項錯誤。
D✓ 正確
②合法捐贈體育團體、③滯納利息、⑥建築完成後借款利息,均符合現行稅法及查核準則規定,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營所稅費用認列易錯點比較
| 項目 | 得否列為費用/損失 | 法源依據/說明 |
|---|
| 各種稅法加計之滯納利息 | 得列為費用 | 查核準則第97條 |
| 各種稅法加計之滯納金、罰鍰 | 不得列為費用 | 所得稅法第38條 |
| 固定資產建築完成後借款利息 | 得列為當期費用 | 查核準則第97條 |
| 固定資產建築期間借款利息 | 應資本化為資產成本 | 查核準則第97條 |
| 依營業稅法51條追繳之稅款 | 不得列為費用 | 查核準則第90條 |
考生極易將「滯納利息」與「滯納金」混淆,誤認所有欠稅衍生款項皆不可列報。另「進口關稅」常被誤認為稅捐費用,實則應計入資產或存貨成本,不可直接當期費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