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債務法第3條明定,中央、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公共債務之監督機關均為行政院,由行政院統一監督管理。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