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會計師中級會計學105 年第 13 題單選題
甲公司為酬勞其員工提供之勞務,而與其員工制定相關辦法,下列何者係屬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①提供員工以企業本身普通股交割之股份增值權 ②提供員工企業本身之可賣回特別股
A僅①屬現金交割
B僅②屬現金交割正確答案
C①、②均屬現金交割
D①、②均非屬現金交割
B正確答案
股份增值權以「自家普通股」交割屬權益交割;可賣回特別股因企業有以現金贖回義務,屬現金交割。
為什麼答案是 B
②可賣回特別股(puttable shares)賦予員工要求公司以現金買回之權利,公司負有交付現金義務,符合現金交割股份基礎給付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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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股份增值權以「自家普通股」交割屬權益交割;可賣回特別股因企業有以現金贖回義務,屬現金交割。
看「最終交付什麼」:交股票→權益交割;交現金(或有贖回義務)→現金交割。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①是「以企業本身普通股交割」之股份增值權,最終交付股票而非現金,屬權益交割而非現金交割。易被「股份增值權」名稱誤導以為是付現金。
B✓ 正確
②可賣回特別股(puttable shares)賦予員工要求公司以現金買回之權利,公司負有交付現金義務,符合現金交割股份基礎給付之定義。
C✕
①以普通股交割,屬權益交割,不是兩者皆現金交割。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三大類型(IFRS 2)
| 類型 | 最終交付 | 舉例 | 會計處理 |
|---|
| 權益交割 | 企業自身股票 | 員工認股權、以普通股交割之SAR | 貸記權益(資本公積),不再評價 |
| 現金交割 | 現金(金額隨股價變動) | 現金型SAR、可賣回特別股 | 貸記負債,每期重評價至公允價值 |
| 可選擇交割 | 現金或股票擇一 | 員工或企業可選交割方式 | 拆成負債+權益分別處理 |
「股份增值權(SAR)」常被直覺認定為現金交割,但判斷關鍵不在名稱,而在「最終交付什麼」。以普通股交割的SAR屬權益交割;反而「特別股」聽起來像權益,但若具可賣回條款,公司負現金贖回義務就屬現金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