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會計師中級會計學105 年第 11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企業將收取之歸墊相關會計處理的敘述何者錯誤?
A僅在企業幾乎完全確定可以收到歸墊時認列
B認列之歸墊金額不得超過負債準備之金額
C歸墊應單獨列為資產,不得與負債準備抵銷
D綜合損益表中負債準備的相關費用不得與歸墊收入抵銷,需以總額列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歸墊資產在「資產負債表」必須單獨列示不得互抵,但在「綜合損益表」中的相關費用則「可以」與歸墊收入互抵以淨額列報。
為什麼答案是 D
本題為反向題,此敘述錯誤。依 IAS 37 規定,在綜合損益表中,與負債準備相關之費用「得」以扣除歸墊金額後之「淨額」表達,並非強制以總額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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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歸墊資產在「資產負債表」必須單獨列示不得互抵,但在「綜合損益表」中的相關費用則「可以」與歸墊收入互抵以淨額列報。
秒解口訣:「資產負債表不抵(單獨列示),綜合損益表可抵(淨額列報)」。選項 D 說損益表不得抵銷,直接抓出錯誤。
逐選項分析
A✕
依 IAS 37 規定,歸墊資產的認列門檻極高,必須在「幾乎確定(Virtually certain)」可收到時才能認列,以避免企業虛增資產。
B✕
歸墊的本質是為了補償企業清償負債準備的支出,因此認列的歸墊資產金額上限,就是所認列的負債準備金額,不得超過該負債準備。
C✕
在資產負債表中,歸墊資產(向第三方收款的權利)與負債準備(對另一方的義務)屬於不同的權利與義務,必須單獨列示,絕對不得互抵。
D✓ 正確
本題為反向題,此敘述錯誤。依 IAS 37 規定,在綜合損益表中,與負債準備相關之費用「得」以扣除歸墊金額後之「淨額」表達,並非強制以總額列報。
IAS 37 歸墊 (Reimbursement) 會計處理重點
| 項目 | 會計處理規定 | 核心理由 |
|---|
| 認列門檻 | 「幾乎確定」可收到時始得認列 | 基於穩健原則,避免虛增資產 |
| 衡量上限 | 認列金額 ≤ 相關負債準備金額 | 歸墊僅為補償性質,不能產生額外利益 |
| 資產負債表 (B/S) | 單獨列為資產,【不得】與負債準備互抵 | 權利與義務對象不同,互抵會掩蓋財務風險 |
| 綜合損益表 (I/S) | 相關費用【得】與歸墊收入互抵以淨額列報 | 反映該事項對企業損益的實質淨影響 |
考生常記住「不得抵銷」的大原則,卻忽略了 IAS 37 對於「資產負債表」與「綜合損益表」的表達規定不同。資產負債表嚴格禁止互抵,但綜合損益表是允許以淨額表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