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執行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執行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
B義務人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無理由者,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30日內決定之,其直接上級主管機關為法務部正確答案
C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之執行,由警察機關為之。罰鍰逾期未完納者,由警察機關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D裁定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確定之案件,警察機關應於確定後即以執行通知單,命被處罰人於通知送達之翌日起,停止或歇閉其營業
B正確答案
聲明異議之上級主管機關是「該執行機關的直接上級」,不必然是法務部。
為什麼答案是 B
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聲明異議由執行機關審查,認無理由者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30日內決定。但直接上級主管機關視執行機關而定,並非一律是法務部(例如警察機關執行時上級為內政部),故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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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聲明異議之上級主管機關是「該執行機關的直接上級」,不必然是法務部。
看到「一律是法務部」就要警覺——行政執行機關多元,上級不會都同一個。
逐選項分析
A✕
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明定,行政執行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執行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之。此敘述正確。
B✓ 正確
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聲明異議由執行機關審查,認無理由者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30日內決定。但直接上級主管機關視執行機關而定,並非一律是法務部(例如警察機關執行時上級為內政部),故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C✕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0條、第51條規定,處罰由警察機關執行,罰鍰逾期未完納者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敘述正確。
D✕
社會秩序維護法關於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的執行規定,裁定確定後,警察機關應以執行通知單命被處罰人於通知送達之翌日起停業或歇業。敘述正確。
行政執行聲明異議流程(行執法§9)
| 階段 | 機關 | 期限 | 效果 |
|---|
| 提出 | 向原執行機關 | 執行程序終結前 | 原則不停止執行 |
| 初審 | 原執行機關 | 認有理由即停止並撤銷 | — |
| 決定 | 直接上級主管機關 | 30日內決定 | 終局決定 |
陷阱在「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機關眾多(警察、稅捐、地政等),其直接上級各自不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是「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分署的上級,但非所有執行機關的上級。切勿死背成法務部。
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