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於 X1 年初成立,X1 年度稅前淨利為20,000 及$8,000,由於稅法規定利息收付必須以現金收付為基礎,各年度稅率均為 20%。該公司並無其他暫時性差異存在,所有可減除之暫時性差異在未來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可供此差異使用,請問 X1 年底之應付所得稅為多少?
A$994,400
B$997,600正確答案
C$1,000,000
D$1,002,400
答案與詳解
正解。稅法採現金基礎:帳上已認列但未收現的應收利息 20,000 要減除、已認列但未付現的應付利息 8,000 要加回。課稅所得 4,988,000×20% = 997,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