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土木工程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10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745 號解釋,關於量能課稅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關於個人綜合所得淨額之計算,斟酌各類所得來源及性質之不同,分別制定成本及必要費用之減除、免稅額、扣除額等不同規定,乃屬立法者之形成自由
B各類所得之分類及差別待遇,因涉及國家財政收入之整體規畫及預估,可由代表民意之立法機關及擁有財政專業能力之相關行政機關決定,未必違反量能課稅原則
C所得課稅應以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客觀淨值,而非所得毛額,作為稅基,方符合量能課稅原則
D考量薪資所得者與執行業務所得者是否為自力營生之不同,立法者採取單一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規定,符合量能課稅所要求的客觀淨值原則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釋字745核心:所得稅應看客觀淨所得;薪資所得只准單一定額扣除,過度簡化而違反平等與量能課稅。
為什麼答案是 D
此為錯誤敘述,也就是本題正解。釋字745認為,單一定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未考量不同薪資所得者必要費用差異,對高必要費用者不利,違反客觀淨值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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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745核心:所得稅應看客觀淨所得;薪資所得只准單一定額扣除,過度簡化而違反平等與量能課稅。
看到「單一定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符合客觀淨值」就要警覺:釋字745正是說它不符合。
逐選項分析
A✕
此敘述正確。釋字745承認,個人綜合所得淨額如何計算,立法者可依所得來源、性質不同,設計成本費用減除、免稅額、扣除額等制度,屬租稅立法形成自由。
B✕
此敘述正確。各類所得分類與差別待遇牽涉財政收入、稽徵成本與政策規劃,原則上可由立法機關與財政行政機關形成判斷,不當然違反量能課稅原則。
C✕
此敘述正確。量能課稅重點在納稅人真正負擔能力,所得稅原則上應以收入扣除成本與必要費用後的客觀淨值為稅基,而不是直接拿所得毛額課稅。
D✓ 正確
此為錯誤敘述,也就是本題正解。釋字745認為,單一定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未考量不同薪資所得者必要費用差異,對高必要費用者不利,違反客觀淨值原則。
釋字745量能課稅考點整理
| 考點 | 大法官態度 | 關鍵理由 | 考試判斷 |
|---|
| 所得分類 | 原則尊重立法形成 | 涉及財政規劃與稽徵技術 | 通常不當然違憲 |
| 客觀淨值原則 | 所得稅應扣成本必要費用 | 反映真實負擔能力 | 毛額課稅要小心 |
| 薪資定額扣除 | 單一定額過度簡化 | 未考量必要費用差異 | 說成符合即錯 |
| 平等原則 | 與量能課稅連動 | 不利高必要費用薪資者 | 常與違憲結論一起考 |
本題是反向題,問「何者錯誤」。D把釋字745的違憲理由反過來說成合憲理由;考選部最愛把大法官的關鍵句改一兩個字,尤其是「符合/違反」互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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