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105 年第 15 題單選題考點:誇張從屬形式考點:嚴格從屬形式
依照現行法及通說所採取的共犯從屬原則,正犯的主行為僅須是構成要件該當且具違法性,但不必具有罪責(有責性),這是何種從屬形式?
A誇張從屬形式
B嚴格從屬形式
C限制從屬形式正確答案
D最小從屬形式
C正確答案
共犯從屬形式考點:正犯具備「構成要件該當+違法」即成立共犯,為限制從屬形式,亦為我國通說與實務見解。
逐選項解析
A誇張從屬形式誇張從屬形式✕ 錯誤
誇張從屬形式要求正犯具備構成要件該當、違法、罪責及個人刑罰加減事由(或客觀處罰條件),標準最嚴苛。
B嚴格從屬形式嚴格從屬形式✕ 易錯陷阱
嚴格從屬形式要求正犯必須具備構成要件該當、違法與「罪責」,若正犯無罪責則共犯不成立,已非我國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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