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105 年第 19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刑法第316條洩漏業務秘密罪之行為主體?
C正確答案
刑法第316條限定特定專業人士洩密,公務員洩密另有第132條規範。
為什麼答案是 C
公務員洩漏職務上祕密,適用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非第316條。第316條是針對特定民間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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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法第316條限定特定專業人士洩密,公務員洩密另有第132條規範。
看到『公務員洩密』直接想第132條,第316條是『非公務員專業人士』的洩密罪。
逐選項分析
A✕
助產士(助產師)明文列於刑法第316條行為主體中,因執行業務會接觸婦女隱私,故課予保密義務。
B✕
藥商(藥劑師、藥劑生)亦為第316條明文列舉之主體,因處理處方涉及病患病情資訊。
C✓ 正確
公務員洩漏職務上祕密,適用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祕密罪』,非第316條。第316條是針對特定民間專業人士。
D✕
宗教師(如神父聽告解、法師聽懺悔)因信徒會吐露私密,故列為第316條行為主體之一。
洩密罪條文對照
| 條文 | 行為主體 | 祕密類型 | 關鍵字 |
|---|
| 刑法第132條 | 公務員 | 國防以外之祕密 | 職務上 |
| 刑法第316條 | 醫師、藥師、藥商、助產士、心理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 | 業務知悉之他人祕密 | 專業人士 |
| 刑法第317條 | 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工商祕密義務之人 | 工商祕密 | 工商 |
| 刑法第318條 | 公務員或曾任公務員之人 | 因職務知悉之工商祕密 | 公務+工商 |
公務員洩密看似也是『洩漏業務秘密』,但刑法體系將公務員洩密獨立規範於第132條(瀆職罪章),第316條(妨害秘密罪章)僅規範民間專業人士。考生若忽略章節體系,易誤選其他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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