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金錢糾紛而對A起殺意,甲遂持刀砍A數刀,A流血不止倒地,此時甲看到A全身是血、突然心生悔悟,覺得自己太過衝動,為避免鑄成大錯,甲趕緊將A送醫急救。之後,A於醫院歷經緊急手術,但不幸地A仍於3天後死亡。試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處?
A甲成立殺人未遂罪
B甲成立殺人既遂罪正確答案
C甲成立殺人既遂罪之中止犯
D甲成立殺人既遂罪之準中止犯
答案與詳解
甲基於殺意砍A數刀,A因傷重死亡,行為與死亡結果有因果關係,成立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既遂罪。送醫只影響量刑,不影響既遂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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