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110 年第 16 題單選題考點:預備犯有處罰考點:著手=點火
甲企圖對現供A使用之住宅縱火,計畫以汽油作為引火媒介,遂帶著一桶汽油至A宅開始潑灑,此時碰巧有警車巡邏經過,甲隨即遭警察逮捕。依據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成立何罪?
A無罪
B放火未遂罪
C預備放火罪正確答案
D陰謀放火罪
C正確答案
實務認為潑灑汽油尚未點火,未達放火著手,僅成立預備放火罪。
逐選項解析
A無罪預備犯有處罰✕ 錯誤
刑法第173條第4項明文處罰預備放火現供人使用住宅之行為,甲已購油並潑灑,顯已進入預備階段,不可能無罪。
B放火未遂罪著手=點火✕ 易錯陷阱
實務(最高法院見解)認為放火罪之著手應以「開始點火」為準。甲僅潑灑汽油尚未點燃,未達著手實行階段,不構成未遂。此為最常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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