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何者之行為構成刑法第185條之4的交通事故逃逸罪?
A甲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後車追撞,見後車駕駛流血倒地,認為事不關己,仍駛離現場正確答案
B乙開車上班時,見到仇人騎車經過同一路口,遂駕車加速衝撞仇人,致仇人身受重傷後,迅速駛離現場
C丙騎車不慎擦撞路人,導致路人的小腿挫傷,丙雖停留在現場未離去,但完全不理會路人,僅報警處理
D丁騎腳踏車違規闖紅燈,合法駛過路口之機車騎士為閃避丁,摔車倒地受傷,丁認為既然並未碰撞,就事不關己,仍離開現場
答案與詳解
甲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雖無過失(被追撞),但致人受傷而逃逸,依現行刑法第185-4條規定仍構成肇事逃逸罪(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