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交通行政交通行政大意108 年第 18 題單選題
何種交通違規事項得由交通助理人員逕行執行?
A正確答案
交通助理人員職權極有限,僅能對「靜態違規」即違規停車舉發,動態違規須由警察執行。
為什麼答案是 A
違規停車屬於靜態違規,車輛已停妥、駕駛人常不在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交通助理人員得協助取締違規停車,這是其主要且唯一的舉發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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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交通助理人員職權極有限,僅能對「靜態違規」即違規停車舉發,動態違規須由警察執行。
記口訣:助理只能抓「不會動的車」→ 違規停車。會動的(酒駕、路肩、超車)都要警察。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違規停車屬於靜態違規,車輛已停妥、駕駛人常不在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交通助理人員得協助取締違規停車,這是其主要且唯一的舉發職權。
B✕
酒後駕駛涉及酒測、逮捕、甚至刑事責任(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必須由具公權力之警察執行,助理人員無此權限。
C✕
行駛路肩屬於行進中動態違規,需攔停車輛並即時舉發,涉及強制力行使,助理人員不得執行,須由交通警察處理。
D✕ 陷阱
違規超車同為動態駕駛行為,攔檢需公權力。助理人員僅為協助性質,不得攔停行進中車輛,此為常見混淆陷阱。
交通助理人員 vs 交通警察 職權對照
| 違規類型 | 範例 | 助理人員 | 交通警察 |
|---|
| 靜態違規 | 違規停車 | ✅ 可舉發 | ✅ 可舉發 |
| 動態違規 | 酒駕、超速、超車、行駛路肩 | ❌ 不可 | ✅ 可舉發 |
| 需強制力 | 攔停、酒測、逮捕 | ❌ 不可 | ✅ 可執行 |
考生常誤以為交通助理人員能廣泛協助取締。實際上其職權極為有限,僅限「違規停車」一項靜態違規。凡涉及攔停行進車輛、酒測等行使公權力的動態違規,一律須由警察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