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交通行政交通行政大意108 年第 8 題單選題
新修訂民用航空法規定民用航空運輸業,應多久時間將航空器機齡、飛航時數、最近一次重大維修紀錄及航空器駕駛員飛航時數分布等資料交由民航局公布,作為乘客選擇之參考:
A正確答案
民航法規定民航運輸業須『按季』公布航空器機齡、飛時、維修紀錄等資訊,供旅客選擇參考。
為什麼答案是 A
民用航空法規定民航運輸業應『按季』將航空器機齡、飛航時數、最近一次重大維修紀錄及駕駛員飛時分布等資料送民航局公布,屬資訊透明化義務。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民航法規定民航運輸業須『按季』公布航空器機齡、飛時、維修紀錄等資訊,供旅客選擇參考。
口訣:資訊透明『一季一次』,既不會太頻繁(月)也不會太久(半年/年),取中間值『按季』。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民用航空法規定民航運輸業應『按季』將航空器機齡、飛航時數、最近一次重大維修紀錄及駕駛員飛時分布等資料送民航局公布,屬資訊透明化義務。
B✕ 陷阱
按月公布過於頻繁,業者負擔過重;法規並未要求每月更新一次飛安資訊。
C✕ 陷阱
每六個月時間間隔過長,無法即時反映航空器維修與飛時狀況,不符資訊透明即時性要求。
D✕
按年公布間隔太久,旅客選擇時無法取得最新飛安資訊,與立法保障旅客知的權利意旨不符。
民航資訊公布頻率對照
| 公布項目 | 頻率 | 主管機關 | 目的 |
|---|
| 機齡、飛時、重大維修紀錄、駕駛員飛時分布 | 按季 | 民航局 | 供旅客選擇參考 |
| 飛安事件即時通報 | 立即 | 民航局 | 飛安處理 |
| 年度安全報告 | 按年 | 民航局 | 整體飛安檢視 |
民航法要求運輸業者公開機隊資訊(機齡、飛時、維修紀錄),目的是讓旅客評估安全性。立法者在「旅客知情權」與「業者作業成本」間取得平衡,設定『按季』頻率:比每月更新寬鬆(減輕業者負擔),但比半年或年度更即時(維持資訊時效性)。考生常誤選「按月」(以為越密越好)或「每半年」(覺得更新太頻繁),關鍵判斷是記住這類行政透明義務通常採季報制,既能定期揭露又不致過度耗費行政資源,三個月週期剛好對應會計季度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