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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類科共用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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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概要1044單選題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民國104年新成立之營利事業,以稅後盈餘83元,分配現金股利給某一境內居住者之個人股東(稅額扣抵比率為20.48%),則該股東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其申報的股利(營利)所得總額為:

A100元
B83元
C91.5元正確答案
D0元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股利所得總額=現金股利+可扣抵稅額,即83+(83×20.48%)≈91.5元。

為什麼答案是 C

股利所得總額=股利淨額+可扣抵稅額=83+83×20.48%=83+17≈91.5元,即題目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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